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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鄒幸彤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而早前獲准保釋的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自行到庭。
鄒幸彤求情時提及天安門事件及中國的人權狀況,指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多年來都是自發爭取人權、民主。
裁判官羅德泉多次中斷鄒幸彤發言,指法庭不是表達政見的地方,只可基於事實求情。
鄒幸彤回應說,案件本身涉及政治,強行將政治分開是不現實,求情是想讓法庭了解被告,最終她獲准完成求情。
羅德泉判刑時指,被告拒交資料影響警方調查,無減刑理由,考慮到罪行嚴重性,判刑要具阻嚇力,判處三人各監禁4個半月。
警方國安處前年指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常委交出資料,但他們拒絕提交,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三名被告都會提出上訴,除了鄒幸彤因涉及其他案件要繼續還柙,其餘兩名被告都可以按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