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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發現屋宇署針對僭建物未能迅速執法。
申訴專員公署指,新界村屋僭建物加強執法策略,由2012年4月實施至2021年年底期間,屋宇署發出的5384張清拆令中,有逾2000張,即三成七清拆令期限已經屆滿,仍然未獲遵從。
而部分個案,屋宇署有數以年計時間都無採取跟進行動,又發現部分個案屋宇署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不符合即時執法目標。
公署指屋宇署勘察行動進度緩慢,花了近十年,只勘察四成六的認可鄉村,需要再花10年才能勘察全港642條認可鄉村。
公署又指屋宇署執法工作或超出盛載能力,未能集中資源打擊違例最嚴重個案,更令政策失去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