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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鄧飛選舉期間無按規定上載選舉廣告的資料,高院批准他豁免刑罰的申請。
高院頒下判詞,對鄧飛違反選管會的規例,法庭接納他的選舉代理人是因工作繁忙引致疏忽,並無惡意,亦依例申報了其餘136個選舉廣告,批准豁免其刑罰,但須向律政司支付訟費3.5萬元。
2021年立法會選舉,鄧飛在社交網站發布選舉廣告,稱當選後會跟進教師專業問題,但無按規例依時上載影片和相關資料到中央平台。根據規例,違反規定最高可判罰5千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