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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兩人被裁定在尖沙咀非法集結罪成,判監5個月。
兩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早上,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理大正發生衝突,但沒法證明兩宗事件有關聯,案情相對同類案件輕微。法官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背景良好,及在求情信中提到自己一時犯錯及有深刻反省,三年間已付上沉重代價,最終決定扣減一個月刑期,判監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