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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胡健南及王鑑賢,涉無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違反選舉條例,案件早上提堂,兩人均承認控罪。
案件在東區法院提堂,兩人當時分別參選東區的漁灣和環翠選區,均未有在法定限期前提交選舉申報書。
胡健南在庭上指,以為自己提交的申報書只是為申請選舉資助,由於他未取得足夠票數申請選舉資助,最終無提交申報書;而王鑑賢則指,所有選舉工作都交由同時任他選舉代理人的胡健南處理,他自己並不知道這規定。
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判刑,兩人獲准以五千元現金保釋。翻查資料,兩人參選時的政治聯繫均為「柴聯體育會」,參選政綱亦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