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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據了解,律政司向外聘名單中的大律師發信,要求他們簽署承諾維護港區國安法。
據知,律政司在信中指,有關要求是希望確保外聘大律師維持高水平的專業表現。
信中引述港區國安法第六條,要求他們維護國安法,並承諾不會作出任何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又指他們有責任確保在處理獲委派的案件時不存在利益衝突,要求他們處理外聘文件時保密經手的任何資料,除非有律政司的書面許可,不能向任何人披露。
外聘大律師須在下月5日前簽妥並交回信件,如果決定不繼續參與檢控工作,要盡快知會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