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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康文署加強打擊康體設施「炒場」的措施。
租用人若連續60日內錄得兩次違規不取場紀錄,會被罰禁止訂場90日。署方又會將租用人因為「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而被罰禁止訂場的期限,由現時180天延長至360天,期望進一步阻嚇炒場活動。
康文署又指正開發新系統取代「康體通」,將在先到先得的分配機制上加入抽籤,分配康體設施的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