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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為打擊棄置車輛問題,運輸署計劃修例,登記車主過期兩年無續牌、無取消車輛登記,即屬違法,並考慮提出阻嚇性罰款,甚至監禁,預期2024年實施。
為打擊車主隨意棄置車輛,運輸署計劃修例,登記車主如果過期兩年無續牌、無取消車輛登記或未取得當局豁免,即屬違法。
署長羅淑佩承認現行法例存在漏洞,車主兩年沒有為登記車輛續牌,只會被取消登記,車主若將車輛棄置,當局無法追究責任。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如果這輛車車主不想要,他就不續牌。我們寄信給他不理,又不劏車,掉棄一邊。如果是電單車,甚至丟棄入後巷,因為現時法律,他變了無任何責任,我們已取消登記,他連車主都不是。」
政府計劃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2024年正式生效,正與律政司商討罰則。
羅淑佩:「會有個較有阻嚇性罰款,甚至監禁,想建立一個意識,公民意識,你買了車,不論新車舊車,你有責任妥善處理,而不是棄置在街,等政府幫你,難聽點講『執手尾』。」
當局指,目前公共道路的棄置車輛八、九成屬電單車,各部門的聯合行動已清理1500輛相關車輛,會加快移走後巷棄置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