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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全國政協許智銘前年在大浪灣村與人爭執,連同裝修工人襲擊一對外籍父子,許智銘普通襲擊及刑事損壞罪成,共罰款兩萬元。
被告許智銘到西九龍法院大樓應訊。
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指,許智銘不滿事主拍攝,將事主推倒在地,試圖搶走並損毀對方的手機,考慮他犯案時出於衝動,其品格證明正面,行為非其本性,有社會地位及重犯機會低,裁定他普通襲擊及刑事損壞兩罪各判罰一萬元 。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裝修工人陳明亮,犯案時拿起石頭襲擊事主,涉案石頭十分尖銳,是有目的惡意傷害。考慮他為保護及幫助許智銘,並非有預謀,裁定他有意圖而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成,判監12個月及14日,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