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香港快運前職員涉嫌盜用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兒子梁傳昕的賬戶,訂購飛機餐及寄艙服務等,其中一人認罪,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24歲被告黎紹泓報稱便利店兼職員工,曾受聘於香港快運地勤服務代理商,2019年底案發時已離職。
他透過外判地勤人員得知,梁振英的兒子梁傳昕購買日本來回機票,輾轉取得登機資料後,登入梁傳昕的賬戶,在未經授權下改動梁傳昕的名稱,購買約3000元額外膳食及行李寄艙服務等,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
辯方求情說,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顯示被告已為一個「以為很搞笑的惡作劇」後悔,被告的母親患癌,需要被告陪伴覆診,因此感化官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被告願意遵守社會服務令,希望可判處較低時數。
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指,被告犯下的罪行足以判監,縱使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但理由不夠充分,法庭須考慮刑罰能否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因此判罰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本月24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