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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教師承認2019年在旺角警署外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1歲被告吳紫茵早前已經認罪,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時是教師,希望樹立好榜樣,明白自己的行為錯誤,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被告初犯以及索取的報告良好,決定給予被告機會,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2019年9月2日有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設路障,警方驅散期間制服逃跑中的被告,在她身上搜出一部無線對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