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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十二港人中的其中兩人涉及2019年的汽油彈案,法官聽取求情後,押後至七月中判刑。
十二港人廖子文及鄭子豪與另外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院。四人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
廖子文及鄭子豪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兩人被捕後已還柙超過一年,加上曾在內地服刑,希望納入判刑的考慮因素。
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指,即使兩人未滿21歲,過往同類案件均顯示監禁是最合適的刑罰,會先提取四名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七月十六日判刑。
2019年國慶前夕,警方在灣仔金樂大廈一個單位搜獲汽油、玻璃樽及打火機油等,拘捕多人,懷疑他們意圖製造汽油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