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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等3人,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刊登「雷動計劃」廣告,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戴耀廷承認全部四項控罪,被判罪成。
因初選案還柙的戴耀廷由囚車押送到法院,另外兩名被告葉劍青和石守正自行抵達法院。
他們共被控四項「在選舉中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即三人不是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涉款逾25萬元。
戴耀廷在庭上承認全部控罪,被判罪成。
至於葉劍青和石守正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兩人否認全部控罪,但同意案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兩人就每項控罪以一萬元自簽守行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