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等三人,涉嫌2016年立法會選舉刊登《雷動計劃》廣告,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控方指戴耀廷計劃認罪,案件押後明年4月再訊。
案件在區域法院提堂,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被控四項「在選舉中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控方指戴耀廷計劃承認控罪,若其餘兩名被告同意案情,可以不提證供起訴,簽保守行為。
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25日答辯及判刑。
控罪指三人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涉嫌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涉及逾25萬元開支,非法招致選舉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