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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國安處以法庭手令搜查職工盟多個相關地點。據了解,警方認為職工盟未有提交資料,涉嫌違反《社團條例》,並要求前主席黃迺元等四人協助調查。
職工盟前主席黃迺元在旺角永旺行的會址被警員押走,警方檢走數箱物件,包括職工盟的招牌,前司庫鍾松輝則在佐敦四海大廈的職工盟培訓中心被帶走。
警方在此亦檢走了多箱物品,除了黃迺元及鍾松輝前副主席鄧建華及前秘書長,正在獄中的李卓人亦被要求協助調查。
警方又搜查了葵涌一棟工廈,檢取了職工盟一些文件及宣傳海報。據了解,警方國安處認為職工盟未有按要求提交資料,違反《社團條例》,向法庭申請手令搜查多個相關地點。
職工盟成立超過30年,去年10月宣布解散,今年2月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向黃迺元等多名前任或現任骨幹成員發信,要求他們提交組織運作、收入來源和開支,及與境外組織聯繫等資料。
根據《社團條例》第15和16條,社團事務主任可要求社團提交合理需要的資料,如果社團沒有遵從,社團的幹事及管理人可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