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將修改僱傭條例,若僱員因不打針而被解僱,將不屬於不合理解僱。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代表指,相關修例肯定不能趕及本月24日疫苗通行證實施時生效,並關注會否有因身體原因不能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被當作不願接種而解僱,希望政府釐清豁免機制。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代表鄧家彪醫生:「是否理解或者是否肯填寫(豁免表格),擧個例子,懷孕就很清楚了,餵哺母乳,我知道有些母親可能對兩歲多的小朋友也會餵哺母乳。如何證明呢?醫生是否肯填寫呢?」
鄧家彪:「「我個人的看法是,豁免機制是有的,關鍵是法例和現實是否可配合豁免機制,突然三十多萬打工仔拿著表格找醫生,公平、客觀、專業地評估,是否可行呢?所以希望特區政府可盡快與醫學界搞清楚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