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8月觀塘遊行三人被控參與暴動,其中一名27歲男子早前否認控罪,法庭裁定他暴動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被告周健豪被控於前年8月24日,在觀塘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一帶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裁決時指,一個人的衣著顏色不一定代表他打算破壞法治,戴口罩也不一定有此意圖,被告當日身上沒有鎚仔等可用作非法用途的物品,認為裝備不足以讓法庭作毫無合理疑點的推論,覺得被告參與暴動。
法官又批評,其中一名作供的警員多次在盤問下前言不對後語,信納辯方質疑相關證人會隱瞞對控方不利的證據,誠信大打折扣,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