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七時至下午十時期間曾身處香港跑馬地黃泥涌峽道 133 號香港網球中心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九月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八時至上午十一時期間曾身處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7 號入境事務大樓 3 樓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九月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八時至上午九時三十分期間曾乘搭任何由赤柱村開出往中環(交易廣場)路線號碼 260 的巴士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二○二一年九月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