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4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八月八日下午五時至下午八時期間曾身處香港灣仔灣仔道 146 號地舖八方雲集鍋貼水餃專門店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二○二一年八月九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期間或八月十一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期間曾身處香港赤柱佳美道 23 號赤柱廣場 2 樓 201-203號舖3hreesixty 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二○二一年八月八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期間曾乘搭任何由赤柱村開出往銅鑼灣路線號碼 40 的專線小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4. 任何在二○二一年八月八日下午六時三十分至下午八時期間曾乘搭任何由銅鑼灣開出往赤柱村路線號碼 40 的專線小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