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青年暴動罪成判囚三年 22歲青年暴動罪成判囚三年 2021年8月26日 11:44 【Now新聞台】一名男子承認去年1月在旺角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於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年。 22歲被告黎嘉豪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應訊,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月26日旺角警民衝突中,和約30名示威者在砵蘭街及亞皆老街交界與警方對峙,被告又與其他人用椰子扔警員,他承認非法集結及暴動罪。 法官姚勳智判刑表示,就暴動控罪,被告是領導角色,判刑必須具阻嚇性,考慮被告坦白認罪,判處3年監禁。至於非法集結罪,被告同樣有領導角色,判囚20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