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父親涉性侵女兒案,女童父母、祖母及叔父涉教唆女童改口供,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成,分別判監三年九個月至六年半。
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女童的家人未有盡責任保護女童,反而聯手對付她,令她孤立無援,形容事件駭人聽聞,不重判不能反映公眾憤慨及挽回公眾對法庭的信心,又指女童父親是主謀,自私至極,不擇手段想脫罪,判他監禁六年半,女童母親判監三年九個月,祖母及叔父各判四年九個月。
案情指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間,涉及性侵女兒的父親羈柙時,指示探監的妻子及親屬阻止女童出庭作證或作假口供,涉案父親最終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