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被控偽造帳目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四項罪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下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黃健靈獲准以10萬元保釋。
70歲的黃健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以及兩項偽造帳目。控罪指,黃健靈出任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系主任期間,涉嫌在2002至2007年挪用公款,在外科學系成立的醫療技能發展中心,將帳戶內的73萬款項,為自己聘請家務助理及司機。
他又涉嫌在2006至2008年,向港大隱瞞其下屬、外科學系前行政主任陳秀紅,曾盜取醫療技能發展中心267萬現金或財物。黃健靈隨後借錢予陳秀紅「填數」,讓她避過港大的調查及處分,辭職後更獲得港大近70萬元公積金。兩項偽造帳目的控罪指,黃健靈涉嫌2006至2007年,分別向自己成立及出任董事的公司,虛報合共逾77萬的海外交通費。
黃健靈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杜大衛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排期在下月19日審理,期間黃健靈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裁判官又接納控方提出,黃健靈在保釋期間不准接觸控方所有證人,但由於證人包括黃健靈的家務助理,裁判官認為根本不可能要求兩人不接觸。
至於黃健靈的前下屬陳秀紅,因為盜竊港大的款項,上年五月被判監2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