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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刊憲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下周三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草案建議,在現實生活或虛擬世界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或國徽,發布被沾污國旗的圖像,均屬犯罪,最高可判處第五級罰款,即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檢控時間延長至最長兩年,以讓警方有足夠時間調查;同時建議教育局局長需向中小學就國旗及國徽教育,及學校每天或每周升掛國旗發出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