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23歲男子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再提訊,控方獲准加控一項交替控罪。
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
控方開審前提出加控唐英傑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即法庭若認為唐英傑恐怖活動罪名不成立,應考慮他有否危險駕駛,以反映其罪責。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兩項控罪的事實基礎一樣,沒有涉及新證供,不認為會對辯方造成額外不公。
辯方就質疑律政司司長根據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明書,決定案件不設陪審團,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
共同審理,而危險駕駛非國安法控罪,不應由這個法庭涵蓋,否則這個法庭可以處理所有其他控罪,也會影響日後的案件。
法官陳嘉信問,根據法例,被告可承認刑罰較輕的交替控罪,反問現時是否不可以。
辯方認為「不能夠」,因為在這個法庭,只能處理國安法。
法官彭寶琴不認同,強調國安法不會額外限制原有的法律。
三名法官休庭後指出國安法沒有限制,由指定法官審理的案件,只能處理國安法的控罪,被告也沒有遭受不公平,決定批准控方的加控申請以反映案件情況。
庭上也透露控方將會有57名證人,也有超過一百條涉案片段 ,辯方也會傳召專家證人,案件下周三作審前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