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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件 控方獲准加控危險駕駛作交替控罪

首宗國安法案件 控方獲准加控危險駕駛作交替控罪

【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23歲男子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再提訊,控方獲准加控一項交替控罪。

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不設陪審團。

控方開審前提出加控唐英傑,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指兩項控罪的事實基礎一樣,也沒有涉及新的證供。

辯方就質疑危險駕駛並不是國安法控罪,今次法庭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不能處理相關罪行,否則這個法庭可以處理所有控罪,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最高判監八年,認為按正常程序應由區域法院處理。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考慮後,認為法庭有權處理交替控罪,決定批准控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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