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前助理及另一名女子,涉於三年前九龍西立法會補選,以福袋誘使選民,投票予民建聯鄭泳舜,被裁定選舉舞弊罪成,而兩名接受福袋的選民獲判無罪。
兩名同意接受福袋的被告獲裁定罪名不成立,離開法院,裁判官指不能排除二人只為敷衍對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福袋構成投票意向的誘因。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李慧琼前議員助理王維霞及另一女子鄧奕梅,被控於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期間提供價值約100元的福袋予海麗邨登記選民,作為投票予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的誘因。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裁決時指,鄧奕梅每次向居民提及投票予鄭泳舜時,都不忘提到有禮物送,認為她以物資拉票,有意賄選,而她向王維霞提供居民資料,足以推論兩人有非法協議,裁定兩人串謀選舉舞弊,即向他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兩星期判刑,期間需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