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4人被控去年六四在維園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認罪,須還柙等候下周四判刑;法官陳廣池表明本案不適合判社會服務令。
正被還柙或服刑的黃之鋒、岑敖暉及袁嘉蔚,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早前獲准保釋的梁凱晴到法院應訊。
他們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即是去年六月四日晚上,警方以疫情嚴重為由拒絕批准支聯會在維園舉行集會,但四人仍然步入已封閉的維園足球場參與集會。
代表他們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求情時稱,本案是法庭首次處理因防疫理由而被禁止的未經批准集結,他強調當晚集會和平有序舉行,沒有暴力行為或導致財產損壞,認為法庭須考慮市民和平集會權利。
辯方形容四人聰明,接受良好教育,只是真誠地追求自己所信的理念,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出任區議員時盡心盡力,在一個文明社會,除非別無選擇,否則法庭判四名優秀的年輕人即時入獄,不符合公眾利益。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背景及第一時間認罪,可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法官陳廣池表明,本案不適合判社會服務令,辯方之後稱若法庭堅持判處監禁,希望可緩刑。案件押後至下周四判刑,四名被告須即時還押。
在場旁聽人士鼓譟,黃之鋒被押走時稱,「我們改變不到世界」「但不能讓世界改變自己」。
至於上次聆訊時,表示將認罪的朱凱廸則稱仍在考慮立場,申請押後至六月中,與同案另外十九名被告同一日應訊,獲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