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民陣歡迎上訴委員會裁決

民陣歡迎上訴委員會裁決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裁定,警方發給民陣的七一遊行不反對通知書,部份條款要修改或刪除。民陣歡迎裁決。

委員會經過三小時聆訊,在聽取民陣以及警方的陳述後,一致裁定,警方需要更改七一遊行不反對通知書上的兩項條件。包括:將確保沿途街站籌款領有牌照,改為組織人須盡力協助警方,確保參與者在未發許可證情況下,不得擅自賣旗、籌款或交換紀念品。又刪去原本否則有可能被檢控的字眼。

亦要將確保遊行人士到達政府總部後立即離開的條款,改為組織人需採取適當措施,協助警方以潮水控制方式,確保政府總部內的參加者盡快離開,以方便輪候者進入,包括如有需要,協助警方確保參加者解散。

上訴委員會主席,退休法官阮雲道指,民陣無權力,亦無充足人手,保證能夠滿足警方原有的要求。

民陣認為,上訴委員會的裁決釐清了遊行組織者的角色。民陣表示,會一如往年,派出200名糾察維持秩序,不會特別為配合警方而增派人手。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