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繼續審議修改選舉制度草案,多名議員關注電子派票時電子選民登記冊的保安問題。政府指,日後選民資料只會在雲端平台作隔空查閱,票站內的實體電腦不會儲存選民資料。
選舉制度草案建議,日後票站職員以電子儀器核實選民身份後派發選票,取代過往以人手核對資料,多名議員關注電子平台如何儲存選民資料。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鄭松泰:「這個電子副本是會停留於票站不會上網的電腦,用USB作為電子登記冊,還是選管會有一個高度設防的雲端(平台)。」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麥美娟:「你們都不見東西幾次,次次都找不到才麻煩,所以我覺得把資料儲存得愈少,涉及的資料愈少,對選民愈有幫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不會存在於票站,有一部實體的機器會儲存選民資料,是不會的,只會核對選民資料,之後派票給他,他的投票紀錄最終會在雲端儲存,如果在現場不見了派票機,當中完全沒有選民的資料。」
另外,草案提到團體選民的相關團體必須持續運作三年,有議員認為定義不清,政府解釋會以團體持有牌照的時間計算。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其實我們每個界別現在都有牌照,所以不可能有人沒有牌照然後又可以運作到三年,如果沒有運作根本無法取得牌照,所以以往的開放性,隨時說自己合資格選民的情況不再可能發生。」
亦有議員建議,條文應列明團體選民與所代表的團體或公司有關連,確保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