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去年七一駕駛電單車展示標語旗幟的被告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官表示審訊將不設陪審團。辯方提出押後開審,以就不設陪審團提出司法覆核,被法官拒絕。
24歲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案件由三名法官共同處理,其中一名法官杜麗冰在開庭後表示,過往審訊前的案件管理聆訊會因為擔心影響陪審團而不公開進行,但由於本案將不設陪審團,考慮司法公開的利益,決定安排今次案件管理聆訊公開。
案件原定已排期於6月23日開審,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申請押後審訊,提到被告已獲批法援,將會就審訊不設陪審團一事提出司法覆核,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希望留待司法覆核結果後才繼續審訊。
駱應淦又指,審訊日期與他的其他案件撞期,需要時間再尋找一個資深大律師代替,加上控方日前才通知已安排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就詮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撰寫報告,辯方需要時間另外尋找專家證人回應。
但法官杜麗冰指,找專家並不難,又反問香港有多少間大學。駱應淦稱,基於現時政治環境,找證人並不容易,但杜麗冰不認同,稱相信香港有很多歷史系教授。
另一位法官彭寶琴就指,國安法中第42條規定,案件應當及時辦理。另一位法官陳嘉信也指出,司法覆核不知需時多久完成,又稱可能這件案開審前,相關訴訟已完結,法庭最終決定不會押後在6月23日開審。
案件會在4月8日再提訊,法官要求控辯雙方就專家證人的報告陳詞,希望收窄開審時雙方將會爭議的事項。
控方的專家證人就詮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撰寫的報告中,提及了香港的歷史背景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過往的發言。
唐英傑涉嫌去年七月一日,在灣仔駕駛插有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