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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審訊,據悉被告唐英傑一方接獲律政司的文件,指審訊不設陪審團。
23歲被告唐英傑,涉嫌去年七月一日 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被控煽惑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他早前已否認控罪,案件將會於高等法院審訊。
據悉辯方上周接獲文件,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為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並根據第46條,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今次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