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前年7月8日旺角衝突期間,被指以大聲公襲警,兩項襲警罪成,區諾軒不服定罪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
區諾軒仍在隔離檢疫,沒有出席聆訊。
上訴方在庭上播放當晚片段,其間法官潘敏琦形容,區諾軒在警方警告離開後仍用大聲公「頂住」盾牌,並確認區諾軒曾以大聲公叫「死黑警」及「毅進仔」。上訴方指從片段可見,大聲公跟涉事警司耳朵有距離,經勸諭下區諾軒曾放下大聲公,顯示他非有敵意,無針對任何人施加襲擊,而單純嘈吵不構成毆打。
法官反駁指,有否敵意要全盤考慮,區諾軒不希望警員執行職務目的昭然若揭,又指一名尊貴議員在場稱警員「毅進仔」,不要以為法官住在象牙塔,她理解是恥笑警員學歷低,有否敵意會在環境證供反映,法官考慮後決定維持原判,擇日頒下詳細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