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被控,去年7月以揚聲器襲警,罪名成立,押後到本月廿四日判刑。
區諾軒被判罪成後,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等候判刑,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
去年7月九龍區大遊行後,一批市民及示威者,深宵繼續在油麻地旺角一帶聚集。區諾軒當時在近登打士街一段彌敦道,手持「大聲公」在警方防線前。辯方在庭上稱,區諾軒用「大聲公」打向警員盾牌,只是要吸引其注意,及阻止警方推進。
裁判官梁嘉琪不接納解釋,認為區諾軒明知警員只是按指示行事,要阻止警方行動應找指揮官,他的聲線及神態亦顯示,會令到警員擔憂受到侵犯,而揚聲器音量亦刺耳,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多次撥開「大聲公」,及要求他停止叫喊,已清晰表達聲量是令人不適,及後高振邦亦報稱耳鳴耳痛,裁判官認為,區諾軒的行為是有惡意,判兩項襲警罪,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區諾軒並無襲擊警員的身體,與其他襲警案不同,他的動機亦非要傷害任何警員,目的只為化解事件,希望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罰款。
裁判官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判刑,並提醒被告所有判刑都有可能,包括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