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終院裁定禁蒙面法合憲,反映法院同意社會整體利益較個人權利重要;又指檢控須證明當事人相關犯罪意圖,不認為蒙面參與集會便能入罪。
湯家驊:「任何犯法都要證明犯罪意圖,如果他意圖搗亂一個公開和平集會,我覺得執行法例是沒有問題。如果你證實不了他意圖搗亂和平集會,我又看不到為何能夠入罪。據我理解,申訴人初審勝訴時,警方已宣布暫停執行禁蒙面法,今日為止暫緩執行的決定未有改動。」
湯家驊亦稱,根據終院判決,緊急法下立禁蒙面法不一定要交由立法會討論,但認為長遠而言,禁蒙面法應透過立法會作討論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