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家安全法是頭等大事,必須嚴格執行,而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部分自由和權利都會受約束。她又主動提到對於有說法指,政府應慎防國安法武器化感到驚訝,強調國安法是用來儆惡懲奸。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過百警員到蘋果日報辦公室搜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被問到國安法是否凌駕新聞自由,林鄭月娥表示,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部分自由和權利都可能受約束。
林鄭月娥:「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如果國家不安全,巿民生活受好大影響,成語國泰民安。國際上包括一些國際人權公約,沒錯,它保障很多自由﹑權利,部分的自由和權利不是沒有限制,都會往往因國家安全理由受法律限制。」
她又主動提及對有評論指政府應慎防港區國安法武器化感到驚訝。
林鄭月娥:「國安法是用來儆惡懲奸,它有防範、制止、懲治的功能,和武器化相提並論,我難以理解,反之過去一年,我們見到甚麼被武器化?金融體系被武器化,用來實行制裁;社交媒體被武器化,用來起底。」
她批評國際對香港事務的關注有雙重標準。
林鄭月娥:「希望大家清楚看到這些部分國際關注和憂慮背後的目的是甚麼,即使我們因為疫情延後選舉都引起國際關注,但那些國家自己延後選舉,包括一個最新公布延後的選舉,卻似乎理所當然,這種雙重標準、帶有色眼鏡和偏頗的國際言論,大家要分外小心。」
至於國安公署會否介入黎智英的案件,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第55條已清楚列明有三種情況,國安公署才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