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家安全法是頭等大事,必須嚴格執行,而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部分自由和權利都會受約束。她又主動提到,對於有說法指政府應慎防國安法武器化感到驚訝,強調國安法是用來儆惡懲奸。
港區國安法實施超過1個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必須嚴格執行國安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部分自由和權利都可能受約束。
林鄭月娥:「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如果國家不安全,巿民生活受好大影響,成語國泰民安。部分的自由和權利不是沒有限制,都會往往因國家安全理由受法律限制。」
她又主動提及,對有評論指政府應慎防港區國安法武器化感到驚訝。
林鄭月娥:「國安法是用來儆惡懲奸,它有防範、制止、懲治的功能,和武器化相提並論,我難以理解。反之過去一年,我們見到甚麼被武器化?金融體系被武器化,用來實行制裁;社交媒體被武器化,用來起底。」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上周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過百警員到蘋果日報的辦公室搜查,她不評論個別案件,指港區國安法有條文列明國安公署能否介入。
林鄭月娥:「行政長官會否請求國安公署介入案件,我想指出這不是行政長官請求與否的問題,國安法第55條寫得非常清楚,有三種情況之下國安公署才會有管轄權;希望大家清楚,看到部分國際關注和憂慮,背後的目的是甚麼。」
警方在搜查壹傳媒大樓時,篩選部分傳媒進入封鎖區採訪,林鄭月娥相信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正認真研究傳媒安排,有需要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