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國慶日,荃灣警民衝突中中槍的男學生入稟向警方民事索償。他早前申請法援被拒絕,法援署回覆他時指警方使用的武力合理。
去年國慶日在荃灣大河道附近,有警員開槍射中當時的中五學生曾志健。他左胸中槍倒地,一度情況危殆。他事後被控一項暴動及兩項襲警罪,他向警方提出就人身傷害索償,並向法援署申請法援。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社交專頁上,公開署方在上月16日回覆的信件,指經過考慮後,認為曾志健未能證明有合理理由提出訴訟;又稱考慮了所有證據,認為警方於相關時間使用的武力合理,拒絕他的申請。
據了解,署方在信中也指參考過開槍警員的口供,稱他在案發時看見同僚被10多名示威者襲撃,於是手持手槍,用腳踢開其中一名示威者;隨即又被其他人,包括曾志健施襲,於是向曾志健身軀的最大部分開槍。
署方認為,防暴警員是真的相信只有用手槍才能保護自己及同僚,也是根據警務處指引開槍,認為開槍是合適;而曾志健也未能證明警員是有意向他的心臟開槍。
曾志健發聲明回應,對不獲批法援感失望和憤怒,認為事件涉及政治因素;又批評案件還未開始審訊,法援署已自行定奪警方使用的武力合理,據悉他已提出上訴。
法援署回覆查詢時稱,未經申請人同意不能就個案提供資料,但強調署方會考慮案件背景、現有證據和法律原則,決定應否批出法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