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國慶日,荃灣警民衝突中中槍的男中學生入稟向警方索償。他早前申請法援,法援署拒絕他的申請。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社交專頁上公開,涉事學生曾志健接獲的法援署信件,信中指法援署經過考慮後,認為他未能證明有合理理由提出人身傷害索償,又稱考慮了所有證據,認為警方於相關時間使用的武力合理。
法援署回覆查詢時稱,未經申請人同意不能就個案提供資料,但強調署方會考慮案件背景、現有證據和法律原則,決定應否批出法援,又稱申請人可向高等法院上訴。
去年國慶日在荃灣大河道附近有警員開槍,射中當時中五的學生曾志健,他左胸中槍倒地,他事後被控暴動及襲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