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推遲換屆選舉會令立法機關出現一年真空期,已中央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指示。而國務院回覆時,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
政府將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立法機關將會出現「真空」。
根據基本法第69條,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都是四年。由於今屆立法會任期在9月30日完結,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緊急條例只可以將立法會選舉日期推遲一年,未能處理一年「真空期」問題,如果她引用立法會條例召開緊急會議,亦可能被視為不適當地行使權力,受到法律挑戰,因此向中央呈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2020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事宜》報告。
林鄭月娥:「如果用緊急法去包括這一年問題,這立法會仍然運作,可能會和基本法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一屆四年,為甚麼會多了一年呢 ?是出現了一些衝突。為了令我們工作更加穩妥,我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緊急報告。」
她指,國務院回覆時,支持推遲選舉一年的決定,而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政府會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由特區政府依法做好選舉推遲涉及的相關工作。
12名民主派參選人日前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當中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及梁繼昌是現任議員。
林鄭月娥指,按常理現屆議員應繼續履任填補立法會的「真空期」,但仍待研究,強調會依法處理。
林鄭月娥:「最務實處理立法會真空期,令立法會押後選舉一年可以繼續正常運作,是將第六屆選舉延一年 。有幾位提名的時候被取消資格,但他將會以現任立法會議員的身分回到立法會,目前而言由於仍是假設性, 我們未研究。不過,特區政府是依法辦事的政府,提名有否資格是一條條例,如果現任立法會議員,我需要有法律基礎,如何令他不能夠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不是隨意因為那邊過不到關,在這邊也要走。」
林鄭月娥指,立法會未來一年需要處理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等重要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