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原訂九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押後一年至明年9月5日,所有現行的選舉程序將於午夜中止,未被DQ的候選人可取回選舉開支及按金,而立法會真空期問題則由人大常委會處理。
林鄭月娥形容,今次決定是七個月疫情以來最艱難的決定,但為了遏止疫情、公共衛生、市民安全,以及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公正進行,押後選舉是必須的。她又指選管會未有參與商討押後的決定,但選管會主席主席馮驊都同意押後選舉。
她指,立法會換屆選舉規模極大,涉及大量人群聚集,構成極大感染風險,部分滯留內地或海外的登記選民亦在邊境限制措施下,無法回港行使投票權,而逾60萬長者選民亦或因擔心感染而放棄外出投票。
她又指,目前限聚令收緊至二人,正常的選舉集會或慣常選舉活動無法進行,而以往用作中央點票站的亞博亦已用作社區治療中心,難再另覓地方點票;而在現行法例下,亦難以作其他投票安排,例如透過電子傳媒宣傳,或分日投票、境外投票、電子投票、郵遞投票等。
林鄭月娥又提到,疫情至今,60多國國家和地區,包括英國倫敦和澳洲新南威爾士州等,都將選舉押後,數字較如期舉行選舉的更多。
至於押後時間,林鄭月娥指,行會考慮到在疫苗面世前,本港冬季很可能再有新一波疫情爆發,而不少政府工作,如財政預算案等都有每年一次的周期,投票前又須重新進行選民登記工作等等,因此選擇延期一年較合適,以免打亂立法及行政周期。
而在法律理據方面,現有的立法會條例容許行政長官因突發情況,將投票日延期不多於14日,林鄭月娥認為不斷將投票日反覆延後並不可行,亦會惹來濫權質疑。她又指今次押後選舉,亦不單涉公共衞生考慮,亦關乎選舉能否公開公正舉行,因此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亦不合適。
她指,在此情況下,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唯一可行做法。隨着條例今晚刊憲,現正舉行的所有選舉程序將於午夜中止。她又提及上訴庭今年較早時的判決,裁定緊急法本身是合憲,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迅速、有效地應對緊急公共情況。
至於基本法規定的立法會任期問題,林鄭月娥引述北京當局指,支持特區政府因疫情擐後選舉,並會提請人大常委會處理相關法律修訂及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
選舉開支及選舉按金方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由於情況特殊,若候選人在選舉程序中止前未被裁定提名無效,政府將會退回所有選舉按金,以及會按候選人所申報,向候選人繳付相關選舉開支。
林鄭月娥指,最新一波疫情,個案數目是過去半年總數的140%,涉及各行各業、不同地區,情況是一月以來最嚴峻,個案不斷蔓延,大爆發的機會與日俱增,疫情已為香港市民構成極大公眾危機。
被問到會否擔心外國制裁,林鄭月娥指,香港的首長決定押後香港的選舉完全屬中國內政,不容外國干預,完全不明白為何會招致外國制裁,相關行為亦違反國際法。她指,除非外國使用核子手段,否則她相信在港擁有巨額貿易順差的外國若實施制裁,受害的只會是他們自己,而林鄭月娥本人對此亦只會一笑置之、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