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警方的拘捕行動並非港區國安法的最終解釋,是否違法要視乎律政司的檢控及法庭的判決。他又指,發表文章批評政府、建議改善香港政治制度,不會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
警方七一當日拘捕了十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部分人是由於身上藏有港獨旗幟或標語,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法例沒明文規定,市民藏有港獨物品屬犯法,認為法院和律政司才有權解釋法律。
至於顛覆國家政權罪,陳弘毅指,法例條文的重點是要威脅、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只是發表文章批評政府,建議改變政治制度並不構成犯罪。
去年網民發起堵塞機場,陳弘毅指,要視乎這類行為目的是否脅迫政府去實現政治主張。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指,謠傳警方831打死人都可能違法,陳弘毅指,香港現時未有法例專門規管發布虛假消息,所以有關行為未必屬於非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