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前研發總監劉文建,涉嫌隱瞞與供應商的利益關係,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須即時還柙。
劉文建在宣判後由囚車押離至沙田法院。控罪指,被告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間,隱瞞與四間供應商的利益關係,向他們批出7張共53.5萬元的採購單,當中劉文建的妻子持有其中兩間公司的股份,而他亦和另一間公司的董事有密切的私人關係,從而使三人獲得利益。
裁判官李志豪指, 被告曾有7次機會,但都沒有向應科院作出申報,認為被告是故意隱瞞,考慮到被告的職位及案情涉及金錢,案情嚴重,判以監禁式刑罰是無可避免,宣布撤銷被告的擔保,被告須即時還柙,留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在7月17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