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廉政公署起訴一名警長,涉嫌在警察學院監督一班30人的受訓警員時收受利益、公職人員失當及欺騙受訓警員,涉款共25萬元。
案情指,警察學院在2012至2013年中,為新入職的受訓警員舉辦留宿課程。49歲被告歐智威是其中一班的副班主任,負責步操訓練、紀律及行政,期間要求30名受訓警員每人支付6千元,購買上一班受訓警員留下的多項文具及設備,及合共支付6萬元租用專業設備作紀念相簿。
被告又唆使受訓警員經他購買手提電腦和與訓練無關的物品,而謀取私人利益。被告獲准保釋,案件下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