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禁蒙面法上周六生效後首次有人被控,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再審。
一男一女被告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聲援的市民坐滿公眾席。
38歲的女被告報稱無業,18歲男被告是城大電腦科學系一年級學生,他們被控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
案情指,他們星期六凌晨在觀塘啟田道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而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使用耳掛式口罩。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批准將案件押後六星期至11月18日再審理,期間兩名被告分別獲准以現金300元及1000元保釋,期間需要遵守宵禁令不准離開香港,並每星期一次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