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申請臨時禁制令,高等法院拒絕有關申請。
代表申請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政府所定立的禁蒙面法, 不論是合法或非法集會中都禁止使用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損害基本法及人權法中,所賦予市民的集會自由,而條例亦賦予警方權力,截停身處公眾地方而正使用蒙面物品,這亦侵犯基本法及人權法 所保障的人身自由。
潘熙又指,政府今次所引用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條文過於空泛及有不確定性,條文未有提供指引,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或損害人權的法例。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駁指,行政長官已於記者會上提及現時社會情況危害公安,才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蒙面法證明緊急法的應用是有條件,申請人亦都不應以訂立條例,會令更多人上街為由作為其中一個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