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811尖沙咀衝突中,右眼受傷的女子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提供取得她醫療報告的法庭手令內容,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法庭早前頒令禁止披露申請人的身分,並以「K」作為代號。
法官林雲浩頒下書面判詞,引述「K」的入稟狀中指,8月11日她在尖沙咀懷疑被警察用布袋彈射傷右眼,又透露「K」供稱她及家人被起底及遭受網上騷擾。
判詞指,今次覆核許可申請與警方應否申請法庭手令獲得「K」的醫療報告,或法庭應否批出手令無關,形容今次申請涉及的範圍十分狹窄,僅針對警方拒絕提供手令資料。
法官引述「K」的代表指,手令涉及「K」的私隱,而警方拒絕提供手令,剝奪她提出訴訟的權利,違反基本法第35條,同意本案有可爭辯之處,值得更全面的考慮,決定批出司法覆核許可,預計將來正式審訊需時一天 。
至於申請人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警方使用及存取其醫療報告等個人資料,判詞指律政司一方已承諾,不反對暫時封存及不使用相關醫療記錄,並在有調查需要時,才會向法庭另作申請使用,因此法官認為毋須再作出相關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