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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選舉呈請案 高院押後宣判

劉頴匡選舉呈請案 高院押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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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選舉呈請案 高院押後宣判

【Now新聞台】本土派的劉頴匡去年初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他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開庭處理,押後宣判。

劉頴匡的代表陳詞時指,香港眾志周庭的選舉呈請案早前獲判勝訴,而劉頴匡的案件與她情況類似,劉頴匡連一次解釋立場的機會都無,質疑選舉主任的處理方法有損選舉的公平及正當性,而劉頴匡也已多次明確表明不支持港獨,但選舉主任仍然指他並不真誠,指控沒有理據。

政府一方則同意周庭一案與本案類似,但仍有輕微的不同之處,將會呈交書面陳詞供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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