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嫌貪污案,區域法院裁定兩人全部控罪表面證供成立,馮永業接受盤問時承認,與陳婉玉有婚外情。
裁判官裁定馮永業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婉玉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全部表面證供成立。
辯方傳召馮永業作供,馮永業稱經時任港聯航空行政總裁謝天賜介紹認識陳婉玉,知道她負責港聯的會計工作,之後謝天賜約他打網球,再次見到陳婉玉兩次見面都沒有談及港聯業務或與航權有關的事。
馮永業供稱,之後約陳婉玉打網球,雙方產生好感,繼續有單獨約會。
馮永業稱,他對投資物業有興趣,陳婉玉為爭取時間見面,間中會陪他看樓盤,馮永業形容,陳婉玉對樓宇買賣完全不認識,沒能力打理。
馮永業會協助陳婉玉揀樓及還價,包括涉案的雍景臺單位,當陳婉玉支付臨時訂金後,擔心一口氣買三個物業會有風險。馮永業稱不想陳婉玉「撻訂」,因此改由他購入物業,並向陳婉玉承諾下次見面會將51萬元臨時訂金還給她。
當時陳婉玉說,另一個單位將近成交,為感謝他協助投資,賺到的利潤會跟他對分,而最終賺到約120萬元,陳婉玉就建議用作抵銷臨時訂金。
馮永業稱,當時不知道陳婉玉是港聯航空的董事兼股東,直至在05年收到港聯發出要求直升機場減租的信,陳婉玉以港聯董事身分署名他才知道,又說支持港聯申請減租不是他個人的決定,而是整個決策局的政策。
而控方傳召廉署首席調查主任作供,他提到在馮永業錄影會面中形容與陳婉玉關係如同夫婦,只是沒有名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