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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涉嫌在台灣謀殺女友的陳同佳,在香港承認四項洗黑錢罪,高等法院判處他監禁29個月。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涉案的現金明顯是從死者潘曉穎身上偷取,由於涉及跨境元素,情節亦嚴重,決定判處較重的刑期,以39個月作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刑期最終扣減至29個月。
法官重申今次審訊只處理洗黑錢罪行,明白部分人對法庭無法處理謀殺或誤殺罪行,感到沮喪和不公,但她強調被告亦應受公平審訊的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