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佔中案陳淑莊押後至6月判刑,但邵家臻即時監禁8個月,他的議席有待發落。
針對被判刑的議員議席,《基本法》有條文處理。《基本法》第79條第6款列明,議員被判監超過一個月,經在席議員三分二投票通過,議員資格就會被褫奪。
邵家臻入獄、陳淑莊請假,以67名議員計算,若全部都出席會議,最少需有45名議員支持,才能達三分之二的要求,而建制派在立法會佔43席,即使主席梁君彥破例投票,仍差2票才能褫奪邵家臻的議席。
邵家臻的判刑超過三個月,《基本法》有另一款條文處理,第79條第2款提到,議員連續三個月不出席會議,亦可宣布其喪失議員資格,而條文無要求議員授權,只要主席認為無合理解釋,便可以宣布喪失議員資格。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表示要審慎處理。
邵家臻是否保得住議席,是未知之數,但可肯定的是,邵家臻判刑超過三個月,根據立法會條例,未來五年都不能參選,與明年九月立法會換屆選舉提早說再見。
而陳淑莊的議席未來會否受挑戰,六月中則會揭盅。